【农村危房鉴定】危房鉴定应该去找哪个机关的哪个部门?

时间:2021-09-12点击次数:607

危房鉴定应该去找哪个机关的哪个部门?

危房改造是政府行为,属于政府的阶段性工作,一般情况下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城镇)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村)。

危房的鉴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http://www.zcgcjc.com

产品推荐

Development, design, production and sales in one of th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您是第6394551位访客
版权所有 ©2024-11-23

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 八方资源网 免责声明 管理员入口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