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类型检测服务
安全质量检测类型可靠性检测
服务内容房屋安全检测
所在地深圳
检测类型安全质量检测
服务范围全国
现场检测1-3天
出报告时间7-10天
品牌住建工程
什么原因会引起房屋损坏衰老? 答:(1)设计因素——设计错误,无证设计,设计标准过低; (2)施工因素——未按标准、规范操作,未达到设计要求,偷工减料等; (3)材料因素——不成熟的材料,以次充好; (4)地质因素——特种地基土体; (5)人为损害——破坏性装修,缺修少养,使用不当,外界影响(如周边环境有爆破,基础、地下室、道路施工及车辆撞击等); (6)自然影响——风、霜、雨、雪及腐蚀以及自然灾害(水灾、火灾、地震、台风等)。 哪些房屋需作安全检测? 答:(1)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 (2)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 (3)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4)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房屋正常使用;(5)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6)危及房屋安全、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地基基础的级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础下主要受力层存在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时,对下列情况可不进行液化影响的
判别:1) 对液化沉陷不敏感的丙类建筑。2)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液化初步判别要求的建筑。2 基础下主要受力层存在软弱土时,对下列情况可不
进行建筑在地震作用下沉陷的估算:1) 8、9度时,地基土静承载力标准值分别大于
80kPa和100kPa。2) 基础底面以下的软弱土层厚度不大于5m。3 采用桩基的建筑,
对下列情况可不进行桩基的抗震验算:1)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
可不进行桩基抗震验算的建筑。2) 位于斜坡但地震时土体稳定的建筑。4.2.6 地基
基础的第二级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1 饱和土液化的第二级判别,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法。判别时,可计入地基附
加应力对土体抗液化强度的影响。存在液化土时,应确定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并提
出相应的抗液化措施。2 软弱土地基及8、9度时Ⅲ、Ⅳ类场地上的高层建筑和高耸
结构,应进行地基和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与普通的钢筋混凝土加层结构相比,钢结构加层技术具有如下特点
(1)重量轻。钢结构重量轻,同种结构形式下相比,钢结构加层仅为混凝土结构重
量的l/2-2/3,减轻了结构自重,同时也减小了上部结构对基础的作用力,降低了基
础及其加固的工作量。
(2)良好的抗震性能。钢结构强度高,可以减轻加层结构的重量,从而减轻结构所
受的地震作用;而且钢材的延性好,加层在地震作用下具有很大的弹塑性变形能力,
能吸收大量的能量,从而保证了结构的抗震安全性。
(3)施工方便,钢构件工厂加工制作,现场拼接安装。构件连接工艺简单,形式灵
活,且大部分是干作业,易于各工种交叉作业和现场施工管理。
(4)钢结构加层工程施工速度快、工期短,便于尽早投入使用,创造效益。
(5)钢结构加层可以做到新老建筑物外侧统一装修,保证加层建筑立面风格与原有
立面一致,与周围环境协调。
一定要加强对混凝土框架顶层加建钢结构设计进行分析,促进现代建筑物建设的可持
续发展加建工程的时候,具有以下一些缺点:其一,在进行钢结构加建之后,其整体建筑结构就会
呈现一种上柔下刚、上轻下重的质量与刚度分布,导致建筑整体性较差,缺乏一定的
抗震性能;其二,钢结构耐久性较差,在进行加建的时候,需要进行防腐、防火等措
施的考虑,这样就会增加一些建筑材料的使用,此时不仅会涉及到原材料的质量问题
,还要考虑原材料的成本问题,因此,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建筑工程质量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轻则导致墙体开裂,影响居住体验,重则导致楼房倒塌,引发事故发生,所以当我们完成了一项工程之后,往往需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只要达到了工程质量检测要求才会被验收合格,下面就由海南中政建研建筑工程检测检测第三方机构小编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为什么要检测及检测内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需要进行检测的原因
1、建筑工程在使用过程中或是工地施工等因素可能会出现损坏或质量问题;
2、建筑工程如若出现问题,轻则导致墙体开裂,影响居住体验,重则会导致楼房倒塌,引发事故的发生;
3、检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即使验收合格的工程也可能存在不符合规范的部位和项目,所以局部的质量问题检测也很重要;
4、目前的工程质量是以现状为准去判工程质量,而工程质量有部分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也就是说现状判不合格不能代表当时施工时不合格,因此有时无法去推断工程施工时的质量情况。根据保修期进行判定,即若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的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就可以按照工程质量施工验收标准进行判定,而不用考虑时间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房屋检测工作中大部分面对的是既有建筑,现将有关既有建筑的技术要求归纳如下:
1、既有结构延长使用年限、改变用途、改建、扩建或需要进行加固、修复等,均应对其进行定、验算或重新设计。重新设计由申请单位确定。
2、 对既有结构进行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抗灾害能力进行定时,应符合现行标准《工程结构性设计统一标准》的原则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定结果、使用要求和后续使用年限确定既有结构的安全情况。
(2)既有结构改变用途或延长使用年,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宜符合《工程结构性设计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
(3)对既有结构进行改建、扩建或加固改造而重新设计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4)既有结构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及构造要求宜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5)必要时可对使用功能作相应的调整,提出限制使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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