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房屋加建加层安全检测鉴定权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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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房屋加建加层安全检测鉴定权威机构,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旧有的使用功能已不能满足生产日益发展的需要,为提升房屋的功能,业主通常考虑在原有上加层。为保证结构的安全,需对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就加层的可能性进行评定。本公司是具有认可工程质量鉴定的高智能技术性机构。专业结构合理,管理手段先进,检测仪器齐全,拥有多位业界资深及一支长期从事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队伍 业务承接: 工程检测监测,学校安全检测鉴定 房屋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特种设备检测,桥梁,桩基检测,质量检测,房屋事故安全鉴定,房屋安全评估,房屋防地震检测,危房检测等检测。民房办理,需要办理整栋房屋安全检测,质量检测,称为:二规检测。我们公司是经过中国企业信用促进会、全国企业资信评估**、中国工程协会严格审核,我司正式荣获“全国aaa级信用施工示范单位”高级荣誉称号。同时也证明了我司严格的施工规范、优质的施工工艺和良好的市场诚信度再次获得了行业、政府及社会的高度认可。房屋加建加层安全检测鉴定权威机构,深圳市住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竭诚为您服务,承接全国业务范围,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厂房验收检测197 

一、本公司房屋加建加层安全检测鉴定项目实例展示:

某医院拟加层医技楼为6 层框架结构。该属于甲类,原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根据地质报告,该场地地基土属软弱场地土,场地类别为Ⅳ类,在深度15. 00 m 范围内以黏土为主,根据DBJ 08—9—92《上海市抗震设计规程》[1] 第2. 1. 4条,本场地在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时,可不考虑地基土地震液化影响。基础为独立承台桩基基础,基桩选用550 钻孔灌注桩,属于端承摩擦型桩,桩身混凝土强度为C30,桩长32 m( 共118 根) ,西北部区域桩长为34 m( 共12 根)。1 ~ 2 层框架柱截面尺寸为600 mm × 600 mm、700 mm × 700 mm,3 ~ 4 层框架柱截面尺寸为600 mm × 600 mm、650 mm ×650 mm,5 ~ 6 层框架柱截面尺寸为600 mm ×600 mm,框架梁截面尺寸为400 mm × 650 mm、300 mm × 650 mm。混凝土强度等级除1 层柱为C40外,其余梁、板、柱均为C30。房屋框架填充外墙采用厚200 mm MU7. 5 黏土多孔砖,内墙采用200(100)mm MU7. 5 黏土多孔砖,非承重轻质内隔墙选用GRC - M 轻质隔墙板,厚度为100 mm。该跨度8 m,柱距6,7. 2,7. 3,8. 1 m,平面尺寸24. 6 m × 36. 9 m。1 层层高4. 3 m,2 ~ 6 层层高均为4. 2 m,该框架2 层结构平面示意如图1 所示。业主由于扩大使用面积需要,拟在原顶部增建1层钢结构,为保证此次加层改造后房屋的安全使用,特委托某检测单位对房屋进行加层抗震鉴定评估。
2 现场查勘和检测
2. 1 平立面布置、构件截面、配筋复核现场对房屋的、结构布局进行复核,房屋整体为框架,房屋轴线尺寸与原设计基本符合,房屋平、立面无变动。对梁柱截面尺寸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中包含装饰层厚度的估计误差,构件的截面尺寸与原设计基本符合。抽查范围内构件实配钢筋根数、直径与设计图纸基本一致。
2. 2 房屋倾斜
通过测量房屋的倾斜度来衡量房屋整体变形。检测人员采用经纬仪测量了房屋外墙4 个角点的倾斜现状。结果表明,倾斜率*大的点号倾斜率为X向东偏0. 4‰,Y 向北偏0. 2‰;倾斜率*小的点号倾斜率为X 向东偏0. 0‰,Y 向南偏0. 0‰ ,均未超出相关规范规定的容许范围。
2. 3 完损现状调查
采用目测、局部凿开及仪器测试等方法对房屋的完损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并对主要结构构件进行重点抽查。结果表明,除楼梯间局部墙体出现斜裂缝外,并未出现梁、柱及楼板的结构裂缝,也未出现混凝土剥露、破损、钢筋外露锈蚀等情况。
2. 4 混凝土材料的检测
2. 4. 1 混凝土强度的检测
现场用回弹法分别对柱、梁及楼板混凝土抗压强度及碳化深度进行了抽样检测。并采用钻芯法对部分构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了修正。混凝土回弹及碳化深度测试按照上海市DG /TJ 08—2020—2007《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技术规程》 规定进行,以强度推定值作为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标准。混凝土钻芯抗压强度测试按照上海市DG /TJ08—2020—2007 进行取芯、切削、找平、养护和抗压试验,以芯样强度换算值作为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标准。
结果表明:1 层柱混凝土设计强度为C40,实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为47. 2 ~ 47. 6 MPa;其余结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均为C30,实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为36. 3 ~ 43. 2 MPa;均满足原设计要求。
2. 4. 2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碳化深度的检测经测试,柱子、梁的混凝土碳化深度约为2. 0 ~3. 5 mm 。从现场检测混凝土保护层情况看,梁、柱保护层厚度基本符合原设计值,满足规范要求。

厂房验收检测187
二、房屋加建加层安全检测鉴定——房屋加层抗震鉴定
委托单位拟在原结构屋面( 6 层顶) 上增建1 层,加层结构方案拟采用简易钢结构形式( 例如采用小钢梁柱、压型钢板夹芯板墙体和屋面)。改建后结构按照现行规范验算承台和桩基实际承载力、沉降变形量及上部结构构件承载力,通过调整屋面布局、控制材料重量等措施,并根据验算结果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总体上保证基础承载力、沉降变形量和上部结构抗侧移变形满足现行规范的限值要求。
1. 1 抗震措施鉴定
根据GB 50223—2008《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023—2009《抗震鉴定标准》、GB 50011—2001《抗震设计规范》、GB50007—2002《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 94—2008《桩基技术规范》的要求,该房屋是三级医院中的医技楼,应按甲类抗震设防标准、C 类( 考虑增层) 二级框架结构抗震鉴定方法、7. 5 度(0. 15g) 抗震设防烈度计算和8 度抗震措施核查( 鉴定标准第1. 0. 3 条) ,从结构体系、整体性连接、构件截面尺寸、配筋要求、材料强度、轴压比限值以及连接构造等方面,进行抗震措施鉴定分析
1. 2 抗震承载力验算
1. 2. 1 房屋改造后计算内容和要点
房屋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特征周期0. 9 s,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特殊设防类( 甲类) ,按照DGJ 08—81—2000《现有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 第1. 0. 3. 3 条规定,抗震验算应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烈度取为7. 5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取为0. 15g。根据设计方案、原竣工图纸和本次检测结果,依据GB 50367—2006《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对房屋结构进行抗震承载力和变形验算。原结构为6 层框架结构,现拟在原结构的屋面上(6 层顶) 增建1 层简易钢结构,对此新结构进行建模计算时可以采用两种建模方案。
方案一:加载建模计算。将新建1 层结构荷载( 恒荷载加活荷载) 直接施加至原屋面(6 层顶) 柱和梁处,风荷载按照迎风面、背风面面积计算出集中力施加至原屋面柱处,进行计算分析。
方案二:加层建模计算。将简易钢结构折算成半层高新钢结构累加至原屋面(6 层顶) 处,进行计算分析。
由于增建1 层简易钢结构层高较低、重量较轻,考虑到整体结构计算的合理性,本次建模计算分析将采用方案一。同时按照JGJ 3—2002《高层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要求,将增层计算所得的风荷载(考虑高度变化)集中力施加在结构上进行计算。采用PKPM 系列软件SATWE 模块进行计算分析。主要计算信息见表2,计算模型如图2 所示。
1. 2. 2 房屋改造后上部结构计算分析
1)结构动力特性。计算结果表明,结构第一、第二自振周期均为平动,第三自振周期为扭转,结构无明显扭转不规则效应,周期比Tt /T1 = 0. 84≤0. 9,满足JGJ 3—2002 第4. 3. 5 条要求( 增层后高度超过28 m)。
3) 构件配筋验算。按照房屋改扩建后的结构,对梁柱墙板构件进行配筋计算和分析。结果表明,原结构1 层多处柱、框架梁及2、3、4 层局部框架梁截面计算超筋。

厂房验收检测153 

三、本公司除办理房屋加建加层安全检测鉴定,还承接以下全国业务范围:

1.既有物结构性能和质量安全检测鉴定;

2.程事故检测鉴定;

3.结构应力、变形施工监测;

4.结构抽芯、回弹和超声检测、结构荷载试验;

5.工程测量、基坑监测;

6.混凝土与钢结构检测试验;

7.混凝土表面及内部缺陷检测;

8.裂缝检测、沉降观测;

9.砌体灰缝砂浆强度检测;

10.混凝土及砌体腐蚀层厚度检测;

11.钢筋直径、数量与锈蚀程度检测;

12.混凝土后锚固件或节点抗拔和抗剪性检测;

13.各种结构的载荷试验。 

厂房验收检测137 

四、房屋加建加层安全检测鉴定——房屋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1房屋所有权人是其房 屋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是:

(1)正确维护和安全 使用房屋;

(2)建立房屋安全 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在暴风雨雪季节,做好排险解危的各项准备;

(3)在房屋出现危险迹象时,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4)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意见,及时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1.2房屋使用人承担责任是:

(1)正确使用房屋,协助所有权人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2)若需对房屋更改使用用途或改变结构,加大荷载使用时,必需事先征得所有权人同意,并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后,按处理意见实施。

(3)发现房屋出现危险迹象时,及时通知所有权人或直接委托鉴定;

(4)因不当行为造成房屋危险的承担赔偿责任,阻碍所有权人采取排险解危措施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3 什么情况下房屋需委托安全鉴定  房屋投入使用后,有形无形的损伤无时不在发生,要管理好使用好房屋,合理延长其使用寿命,应对房屋进行适时科学地维护,其依据必然要来自于对房屋质量和使用现状的科学鉴定。一般来说,当房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主动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作安全鉴定:

(1)使用年久、失修失养、材质老化;

(2)构件有异常变形、开裂或脱落等;

(3)改变原设计用途、加层加载或更改结构等;

(4)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使用荷载;

(5)相邻物的施工有影响;

(6)毗邻房屋出现损坏,产权双方对致损原因有异议;

(7)出现可能导致房屋发生局部或整体倒塌的异常迹象;

(8)遭受自然灾害(水灾、地震、龙卷风、泥石流等)、火灾或其它事故的影响而受损;

(9)法律、法规规定需作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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